数电发票能不能超出经营范围开具?
发布时间:2024-07-09 20:08:24 浏览量:
有公司因为超范围开数电票被处罚了!数电票,企业需要注意了,关于能不能超范围开具的问题!
超经营范围开数电票被处罚
近日,***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的一则稽查报告显示:某公司超经营范围开具数电票90万元被处罚。
1、违法事实
你单位在没有实际经营业务的情况下,虚开74份增值税普通发票,均为数电票,金额合计898,235.38元,税额合计5,724.77元,价税合计903,960.15元。
***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南城税务分局提供的《情况说明》、《东莞市凯挥莱塑胶有限公司一户式货物明细查询》,证明你单位进销异常的情况,开票货物名称超出了登记的经营范围;
2、处理决定
对你单位定性为对外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74份,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按照规定进行相关账务调整。
超出经营范围开票是很多单位都会遇到的问题,税务局究竟允不允许超经营范围开票呢?能不能超经营范围开数电票呢?快跟小编一起开看看。
超经营范围开票风险大?
红线一:虚开发票
根据国务院第587号令第22条的规定,为他人、为自己或者让他人为自己,亦或是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属于虚开发票的行为。
注意,这里强调的是与实际业务是否相符,而不在于超出在营业范围之外。
另外按照规定,如果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有明令禁止销售的外,即使超出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也应当据实开具发票。
因此,对于真实发生的业务可以开发票,不限定是否在经营范围之内。但是对于发生的业务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开具发票会被列为虚开发票的行为。所以各位老板和会计一定要注意尺度,注意交易的真实性,别因为可以超经营范围开票了,就可以随意开票,千万别碰虚开的红线!
红线二:扩大发票使用范围
《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中有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有扩大发票使用范围的行为。那么“超经营范围开具发票”是否属于“扩大发票使用范围”呢?
营改增前,因增值税发票和营业税发票分别适用不同的业务类型,也分别属于不同的税务机关管理。增值税发票归国税局管,营业税发票归地税局管,分别核定税种,所以不能混淆开具。营改增之后,营业税被取消,统一征收增值税,增值税发票统一由国税机关管理。
因此,只要是真实的增值税的经营业务,如果超出了经营范围不能认定为“扩大发票使用范围”行为。但不能没有节制。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扩大发票使用范围的,可能被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还会被没收违法所得。
红线三:合同无效
我国合同法第52条中有规定,违反***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的,②恶意串通的,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④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情形的。这些情形或者损害了***利益,或者损害了集体利益或他人利益。这些合同被认定为无效。